******有限公司2024年度发债主体财务年报审计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3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780000.00元;服务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投标报价:795000.00元;服务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投标报价:788000.00元;服务质量:合格;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崔单单,注册会计师 ******3091;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刘昕宁,注册会计师 ******0058;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的项目负责人:闫俊飞,注册会计师 ******102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联系人:曹天姿,电话:029-******。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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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纺西街419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29-******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人:曹天姿
电 话:029-******转(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