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地下管网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五标段(JZSJ-202410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410SZ-******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沙市区地下管网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3〕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市区中心城区及周边集镇。 建设规模:沿西干渠、豉湖渠、南北渠等区域新建ф400-ф1000 雨污管网共40公里,对荆沙大道、红门路、东方大道等79条市政道路雨污管网进行检测。检测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给水管网等各类地下管线及流域范围内的44个小区地下管线共2200公里。对流域周边城中村包括胜利村、白庙村、洪垸村、五星三村等共涉及3732栋私房片区内新建雨污管网45公里,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对中心城区100条背街小巷共36.8公里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完成对地下管线普查、赋码、建模、开挖、修复以及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五标段(关沮镇、锣场镇、观音垱镇、岑河镇)范围内的勘察、管线现场调查(如有需要)、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设计成果报审报批和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勘察设计五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0。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1.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设计资质;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为 4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合同未注明业绩内容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设计单位,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要求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相关证书及近3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3.6.2财******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3.6.3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行政监督 | |||||||||||||||||||||||||||||||||||||||||
******建设局,电话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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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2日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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