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土地整治及农业大托管项目(EPC)(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P-LB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土地整治及农业大托管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璧县土地整治及农业大托管项目项目备案表(2409-341323-04-01-76948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灵璧县娄庄镇、朱集镇,总面积约100488.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地整治工程、农田水利(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电配套、地力提升等。项目总投资约36238.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3215.41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审批,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以及工程施工等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工程施工: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完工验收、保修、竣工验收及工程质保移交等;
(3)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等;
(4)其他内容:报批报建,竣工备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以同时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农林行业 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农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总承包资须满足: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具备以下(1)、(2)其中一项:
(1)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及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2)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业绩;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认可。2.“类似项目”指签约合同价(或工程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含农田水利工程及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项目技术负责人);③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利水电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6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承揽本项目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二名;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4.2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szfront/)网上下载。
4.3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8605/SZTPBidder/login2.aspx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
4.4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6 月 11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注意事项
类似项目指签约合同价(或工程规模) 20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含农田水利工程及高标准农田工程) (类型)项目。
9.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监管单位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农村局 |
****** |
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
10.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1号
联 系 人: 沈延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层
联 系 人: 张坤、 王浩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农村局
地 址: 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电 话: ******
12******银行进行交费)
开户名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银行账号:******************6
2025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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