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项目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项目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
(2)规模:本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本次招标为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所有铁路用地范围内施工、涉及该项目勘察、设计及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协调工作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项目涉铁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436.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490.0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本次招标为西宁市主城区15条排涝通道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所有铁路用地范围内施工、涉及该项目勘察、设计及铁路用地范围内的协调工作等。
1、施工内容为:本工程所有涉铁部分铁路施工方案审批、施工计划审核及报批等相关手续及:(1).疙瘩沟至中庄沟段片区:拆除并新建青藏公司西宁动车运用所围墙与G6京藏高速公路并行段310m明渠(其中对应新建主渠桩号1+849~2+2003段Ⅳ型明渠154m,对应新建中庄沟桩号0+254~0+410段I型明渠156m),拆除并还建青藏公司西宁动车运用所围墙320m,新建八字墙进水口1座,铁路既有设施临时加固防护措施1处及其它配套建筑物。(2). 红沟至下小寨沟片区上游段:对应新建主渠桩号0+476~0+647段II型明渠171m;下穿兰新客专跨兰西特大桥31#~32#墩及10#~11#墩暗渠两处共79m(其中对应新建主渠桩号0+647~0+696段II型暗渠49m,对应新建下小寨沟桩号0+074~0+104段I型暗渠30m);动车牵出线铁路用地内明渠75m(对应主渠桩号1+959~2+034),动车所牵出线既有铁路涵内隔墙25m(对应主渠桩号2+034~2+059),及相应桩号段中庄渠改移75m,所有铁路既有设施临时加固防护措施5处总计1085m、既有兰新高铁桥墩和承台防护措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3).红沟至下小寨沟片区下游段:迁改、防护及还建青藏公司供电段西宁~乐都10kV贯通线500m。(4).老关沟及支水沟汇水排入兰青铁路K165+599处1—3.0m框架涵,引起既有铁路涵内1×10kV铁路自闭线防护200m。(5).施工过程中铁路部门强制要求的铁路监控、监测系统。
2、设计内容: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中应有安全专篇,全面分析涉铁工程可能引起的安全风险,并逐条提出科学合理、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开展方案设计前,设计单位会同西宁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通信段,对涉铁范围内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详细调查,涉及迁改或防护的工程内容一并纳入工程设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铁道·铁道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铁路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05月23日 0:00 时至 2025年05月27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4日 0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接收异议
******水务局机关纪委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王振华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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