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中学2025年校园综合维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校园所有钢(铁)构件油漆防腐工程,室内墙漆修补粉刷工程,体育馆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直燃机排烟管更换改造工程,中央空调主供回水管道改造工程,地源热泵机组维修等,详细施工内容详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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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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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1.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
2.技术规范: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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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一)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供应商投标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至少3人,其中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不得有在建项目),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二)质量保证:
1.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如有)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质量保修: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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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按长沙市长财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本项目同时满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验收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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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一)现场施工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不得因项目施工导致校内财产造成任何损失,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
2、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的正常运行;
3、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4、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设施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他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伤害或他人死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1.4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1.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1.6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1.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
2.3成交供应商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5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2.6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2.7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2.8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消防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2付款方式:
①办理竣工验收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8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无售后维保问题且无其他经济纠纷的,支付尾款为结算审定金额的3%。
②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付款资料及流程,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③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统一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为准,除采购项目施工费外,采购人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采购方不承担因市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施工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
3.3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本项目按综合单价的方式按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要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中标单价均不调整。质量不合格,施工工程量比报价清单减少时,采购人有权相应减少结算款。
3.4工程变更
3.4.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3.4.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如有)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备案。
4.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5.工程保修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6.工程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7.争议的解决
******委员会仲裁。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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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