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涪陵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作出如下补遗、答疑通知:
答疑澄清部分
质疑一、竣工验收意见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吗?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意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委员会评定。
******委员会成员是否有业主代表,如有,有几位,请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增加第五条“投标人只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印章)。”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监理合同或全过程咨询合同)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印章)。”
以上答疑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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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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