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度电力市场购售电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2025年度电力市场购售电服务项目(询比编号:2025WYGSGKBX-011),采购人******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资金来自******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询比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响应。
2. 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采购规模:最终规模以实际用量为准。
2.2 询比范围:现需采购三方售电公司为甲方开展入市、售电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标段划分情况及成交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排名第一名(数字正顺序)的响应方为成交候选人,成交份额:100%。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优先推荐经济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委员会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户(且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询比项目要求),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供应商须具备与新疆电力交易市场签订的入市协议和交纳履约保函的凭证。
3.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或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3.4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4.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4.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13).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有限公司及下属专业公司的响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14).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将在成交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通服的响应,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远程购买询比文件。购买前请联系刘雪菲,联系电话:******。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网上转账或电汇)
4.3本项目标书费、响应保证金不接受现金,请各供应商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询比******银行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00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天山区东后街24号电信局院内)。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责任公司7楼会议室(天山区东后街24号电信局院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询比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询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8楼询比******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雪菲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 标 ******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分公司
招 标 人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哈密南路139号
询比******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