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学(高中)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学(高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00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8845平方米 (约73.27亩),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1400平方米,包括五层综合教学楼一、一层风雨操场15600 平方米,五层综合教学楼二4600平方米,四层食堂5300平方米, 六层学生宿舍(两栋)14600平方米,其他建筑(看台900平方米、门卫200平方米、车库出入口200平方米)共1300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建设包括综合教学楼一、风雨操场地下170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人防及设备用房4900平方米。 并配套建设运动场地、围墙及大门、道路、室外管网等,建设地点:南宫市东进街和五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建筑功能:教育教学。
2.2 招标范围:勘察范围: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建筑施工图设计(含人防地下室、室外管网、装配式、室外景观)及后续施工配合等技术服务,最终初步设计通过审查、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定、施工图设计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勘察和设计资质,其 中: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
******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勘察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0 00:00:00至2025-12-1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888/sszt-zyjyPorta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 “分散 ”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 ”。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 ”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委员会依照招标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10.2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无,平台使用费:无 。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高艺、陈丽冉 、梁转 ,联系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9-******转8318
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宫市朝阳大街东段路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格澜商务大厦1121室 |
| 邮编: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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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郑和 |
联系人: |
高艺、陈丽冉、梁转 |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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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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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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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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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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