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LYCGJJ******
******有限公司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对以下采购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本项目竞价报价及上传材料时间以本公告左下侧要求的时间为准: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最高限价:人民币189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按清淤清单服务内容顺序的单次服务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本公告附件《网上竞价须知》六、成交原则。)
(二)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8.本项目标书费200元;供应商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转账时必须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代理机构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核查是否已购买************有限公司;账号:************99 。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竞价时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统一制作成一整份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竞价附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标书费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体现“项目编号+标书费”)。
▲3.报价表。(详见格式)
▲4.响应承诺函。(详见格式)
▲5.至少配备一辆25m3和一辆15m3以上的清污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显示车辆所有人为该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相应的车辆租赁合同。
▲6.具备与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同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公告)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一)采购要求:
一)清淤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约(m3) |
最高控制单价(元/次) |
年暂估服务次数 |
合计(元) |
1 |
4号楼化粪池 |
75 |
7500 |
6 |
45000 |
2 |
8号楼化粪池 |
75 |
7500 |
6 |
45000 |
3 |
调节池 |
120 |
7500 |
6 |
45000 |
4 |
隔油沉砂池 |
110 |
6800 |
4 |
27200 |
5 |
9号楼化粪池 |
40 |
4000 |
4 |
16000 |
6 |
淤泥池 |
33 |
1800 |
6 |
10800 |
合计 |
453 |
35100 |
32 |
189000 |
备注:以上次数为暂估数量,结算按服务期限内实际服务次数*成交单价结算。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配备必要的化粪池清掏设备和工具,其中至少配备一辆25m3和一辆15m3以上的清污车。
2.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全包干方式,暂按预估清理频次进行预估总价作为招标价,具体数量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该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意外保险、运费、下井作业费、设备费、固废物处理费等后续一切施工费用,单次清淤服务经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成交供应商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
3.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清理通知时,需在接到清理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单次清理施工周期不得超过3日。如供应商未按施工周期内完成清理项目,采购方可另聘请清淤公司提供服务并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需使用专业设备配合人工对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需保护周围环境免受二次污染,避免粪便、污水和固体废物溢出或泄漏。清理出的固废物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因固废处理出现清理,清运等不符合市政要求,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造成采购方名誉损失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验收标准:(1)清理后无漂浮物、沉淀物,流水畅通,无堵漏及破损现象;(2)清运并处理捞出所有沉淀物、漂浮物;(3)清理干净施工场地。
6.项目作业现场应设置围挡及安全警示,严禁烟火;如作业人员须进入池内作业,应按照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办理受限空间特种作业审批,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配备监护人、制定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施工期间所有施工环境及人员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
7.如在清洗疏通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器械、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管道错位、塌方、管子损坏、变形,由供应商进行修复;供应商在服务项目的清运工作过程中如若造成采购方管理的物品损坏,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的,采购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追讨不足部分。
8.如供应商在清污过程中有倒排污水或未清理干净等行为,首次发现罚款5000元,第二次按违约处理,立即终止合同,且采购方不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
9.供应商在完成项目清理后,应立即通知采购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天。若整改期限内未按采购方要求完成,采购方不给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并立即终止合同。
10.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签订《化粪池作业安全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安全协议书内容执行。《化粪池作业安全协议书》详见公告末尾附件。
1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6000)。
三)、合同:
龙岩市禽肉批发交易市场清淤服务项目合同
******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龙岩市禽肉批发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服务范围、内容及费用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及项目:新罗区东城禽肉批发交易市场4号楼、8号楼、9号楼前方化粪池,污水车间淤泥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
2.服务要求:清理服务项目内的所有沉淀物、固化物和漂浮物;清理干净施工场地。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图片]合同有效期: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价格、结算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服务采用固定单价全包干,单次清理服务价款如下:
4号楼化粪池 元/次,8号楼化粪池 元/次,9号楼化粪池 元/次,淤泥池 元/次,隔油沉沙池 元/次、调节池 元/次 。
以上费用包含清理所有的沉淀物、固化物和漂浮物的清理工作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意外保险、运费、下井作业费、设备费、固废物处理费等后续一切施工费用。
验收标准:(1)清理后无漂浮物、沉淀物,流水畅通,无堵漏及破损现象;(2)清运并处理捞出所有沉淀物、漂浮物;(3)清理干净施工场地。
2.本服务费用以单次服务一次性付清方式执行,乙方清理后,甲方应当在清理施工结束后当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验收单,进行签字确认,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在次月20日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当次清理服务费用(节假日顺延)。
4.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与乙方缴纳税务机关和乙方所留存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因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6******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通知乙方每次清理的项目及时间。
2.无偿提供清运工作过程中的水电使用便利条件。
3.对服务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4.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收到甲方清理通知时,原则上需在接到清理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单次清理施工周期不得超过3日。如乙方未按施工周期内完成清理项目,甲方有权另聘请清淤公司提供服务并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使用专业设备配合人工对化粪池等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需保护周围环境免受二次污染,避免粪便、污水和固体废物溢出或泄漏。清理出的固废物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固废处理出现清理,清运等不符合市政要求,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安全操作流程,文明、规范施工;如发生事故,积极组织人员施救及报警求助;承担事故的一切责任及一切费用。
4.项目作业现场应设置围挡及安全警示,严禁烟火;如作业人员须进入池内作业,应按照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办理受限空间特种作业审批,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配备监护人、制定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等),施工期间所有施工环境及人员安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责任。
5.如在清洗疏通过程中,由于乙方器械、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管道错位、塌方、管子损坏、变形,由乙方进行修复;乙方在服务项目的清运工作过程中如若造成甲方管理的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的,甲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追讨不足部分。
6.在清污过程中有倒排污水或未清理干净等行为,首次发现罚款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第二次按违约处理,立即终止合同,且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时间内缴交罚款,否则甲方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扣,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抵扣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7.乙方在完成项目清理后,应立即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验收单进行签字确认;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天。若整改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立即终止合同。
第三章 合同违约、争议、终止
第六条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职责,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职责,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约定要求,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保留追诉因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的权利。
第八条 除乙方有违约情形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并经过双方同意,如未提前告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单次服务费5%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自行负责与施工人员的劳务关系,若有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总价(¥ )使用完毕,合同自动终止(先到为准)。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切磋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双方须签订《化粪池作业安全协议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法院提起诉讼,因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快递费、差旅费用全部由违约方一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及项目:新罗区东城禽肉批发交易市场4号楼、8号楼、9号楼前方化粪池,污水车间淤泥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
2.服务时间:合同期满后或中标合同总价使用完毕,合同自动终止(先到为准)。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验收标准:按竞价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进行验收。
5.支付方式:以合同条款为准。
四、报价要求
1.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报价必须与系统客户端最后一次填报的报价一致,否则为无效竞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3.供应商应在竞价过程时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4.报价表格式如下:
项目报价表(项目编号: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约(m3) |
单价(元/次) |
年暂估服务次数 |
合计(元) |
1 |
4号楼化粪池 |
75 |
|
6 |
|
2 |
8号楼化粪池 |
75 |
|
6 |
|
3 |
调节池 |
120 |
|
6 |
|
4 |
隔油沉砂池 |
110 |
|
4 |
|
5 |
9号楼化粪池 |
40 |
|
4 |
|
6 |
淤泥池 |
33 |
|
6 |
|
投报总价: |
元 备注:系统客户端报价须与该报价一致,否则为无效竞价。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五、响应承诺:
响应承诺函
填表须知:1.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时,表一和表二不可同时提供,无正负偏离提供表一,存在正偏离提供表二,同时提供表一和表二的,视为未提供承诺函。2. 如有正偏离的,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承诺函中如实详细说明。(供应商应在竞价过程时按下述格式编制按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
承诺函(表一)
******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称) 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承诺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报的所有产品/服务均符合竞价文件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8.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竞价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
承诺函(表二)
******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称) 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现承诺如下:
存在正偏离情况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竞价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正负偏离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报的所有产品/服务均符合竞价文件中“三、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 8.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
竞价供应商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时间:
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额外的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七、其他事项:
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邹女士******;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代理机构财务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龙岩市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罗女士 ******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2.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3.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自行登入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
4.网络竞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2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2.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银行龙岩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99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开票信息发送邮箱:******(开票信息请备注专票或普票)
******有限公司
附件1:
一、网上竞价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报名期限内通过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2.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3.成交供应商自行登陆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4.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1.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站上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3.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1.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
2.1.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3.竞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报价必须与系统客户端最后一次填报的报价一致,否则为无效竞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4.供应商报价包含保修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辅材费等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如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7.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8.缴纳竞价保证金(若有)******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若竞价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竞价保证金由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入的视同认可。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3.经流标、废标重新组织竞价采购的项目,再次竞价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4.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如公告有另外规定的按公告要求为准)
5.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时,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6.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服务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7)要求分项报价的项目,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与系统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不一致的。
8)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7.本项目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8.项目若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1.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复杂性、特殊性项目可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2.若审查小组发现竞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价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审查小组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竞价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后无息退回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无息退回。
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竞价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九、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采购资格等。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2.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3.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潜在竞价供应商或竞价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竞价供应商认为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并提供已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回执函(竞价供应商报名中-查看投标-打印回执码)。
(2)质疑人应按挂号邮件或快递方式或送达方式递交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方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竞价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6.对不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7.对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8.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
******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
化粪池作业安全协议书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化粪池安全作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作业安全责任,杜绝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商定,就本服务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质。
2.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现有设备、设施、建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完善;对重大隐患或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要求)停工整顿。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是项目承包单位,是项目建设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对项目建设中全过程的生产、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项目建设中全过程发生的生产、施工等安全、环保事故(事件)行政处罚承担全部民事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2.实施作业前,甲乙双方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挡及安全警示,严禁烟火;如作业人员须进入池内作业,应按照受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办理受限空间特种作业审批,按“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流程),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化粪池作业。
3.进入池内作业前和过程中,应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4.进入池内作业前应进行检测,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内容包括作业场氧气浓度、易燃易爆炸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安全作业票,给现场负责人员审批同意。
5.进入池内作业,乙方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进入池内作业,乙方应督促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7.进入池内作业,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监护人,不得在无安全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8.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9.乙方应建立、健全化粪池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化粪池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职责。
10.乙方应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化粪池作业管理制度。
11.对清理现场作业工具,确认化粪池盖板恢复,无安全隐患后经现场负责人员确认后方可撤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03-24 11: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03-17 09:43:39
竞价截止时间:2025-03-24 11:00:00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