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有限公司焚烧炉渣及固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焚烧炉渣及固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工贸园内
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企业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新建厂房约12000平方米,购置余热利用装置全套、熔融炉主体设备、熔融热风燃烧系统、成品出料机等设备,新建一条焚烧炉渣及固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年处理3万吨焚烧炉渣及固危废,形成年产2万吨玻璃体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钱中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工贸园内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51-******
电子邮箱:******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页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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