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1305-04-01-79605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潼湖生态智慧区基础设施项目五期一标(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南片路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潼湖生态智慧区基础设施项目五期一标(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南片路网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潼湖生态智慧区基础设施项目五期一标(潼湖科技城(总部区)西南片路网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5月20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10时30分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设计-市政道路专业、设计-市政给水排水专业、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无。 3、初步评审结果:5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五************************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16时00分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办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 ******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8.68%;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00%; ******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21.97%。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28.68%(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完成合同签订,勘察测绘范围内可进场作业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报告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鄂明会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A******0 |
业绩 | 1、东江湾产业园水口民营工业园四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二场平工程(设计); 3、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五场平工程(勘察设计)。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瑞杰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9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投标人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东江湾产业园水口民营工业园四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二场平工程(设计); 3、新圩启沃智谷地块五场平工程(勘察设计); 4、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数字经济)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0.00%(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完成合同签订,勘察测绘范围内可进场作业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报告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雪峰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路桥工程高级工程师,****** |
业绩 | 1、大亚湾石化区中区电力管廊工程一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2、横沥工业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 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龙山一路南段(与深圳连接段)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郭 淋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867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投标人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横沥工业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二期)设计; 2、龙山一路南段(与深圳连接段)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3、惠州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4、振兴大道南北片区 8 条支路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5、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寒塘片区规划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6、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网系统提升工程勘察设计(第一批)。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21.97%(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完成合同签订,勘察测绘范围内可进场作业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报告成果文件。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确定方案设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谢克平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粤高职 证字第******16266号 |
业绩 | 1、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 2、东江湾产业园鹿岗片区04单元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3、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东延线)工程(勘察设计)。 | ||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布永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8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有限公司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投标人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班子成员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业绩情况 | 1、东江湾产业园鹿岗片区04单元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2、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财山东路西延线一期、西二环路(园区段)道路工程; 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 4、东莞市南城滨河路交通与空间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仲恺高新区人文纪念园项目勘察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委员会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智慧东路333号智联大厦19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侨冠南路甲子桥旁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5月26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委员会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2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5-20
公示开始时间:2025-05-22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26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