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2024年度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2024年度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招标编号:巩农公开【2025】6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卧龙村道路提升改造一段项目,含1500米通往滑雪场主路面及两侧区域提升改造,包括路面、路************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 两层,主建筑830平方米、周边绿化景观约400平方米。(4)村入口标识建设;
2、建设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
3、项目预算:约543万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8、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是。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29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3、评标情况:
******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童清单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他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如下:
商务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有限公司
|
36.59
|
36.59
|
36.59
|
36.59
|
36.59
|
******有限公司
|
34.41
|
34.41
|
34.41
|
34.41
|
34.41
|
******有限公司
|
34.39
|
34.39
|
34.39
|
34.39
|
34.39
|
技术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有限公司
|
41.00
|
45.00
|
38.00
|
36.00
|
44.00
|
******有限公司
|
37.00
|
23.00
|
34.00
|
32.00
|
25.00
|
******有限公司
|
37.00
|
22.00
|
36.00
|
32.00
|
29.50
|
综合标评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有限公司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15.00
|
******有限公司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有限公司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11.00
|
最终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排序
|
******有限公司
|
******.66
|
92.39
|
1
|
******有限公司
|
******.23
|
78.61
|
2
|
******有限公司
|
******.38
|
76.69
|
3
|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6元;
项目经理:张志丹;
级别:二级;
注册证书编号:豫******0312;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元;
项目经理:王慧;
级别:二级;
注册证书编号:豫******3605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元;
项目经理:任英伟;
级别:二级;
注册证书编号:豫******9309;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事宜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金额为:700元/人(评审费500元,交通费200元),共4人,合计:2800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投诉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资料办理,具体操作请关注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质疑投诉操作手册》,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民政府
地址:郑州市巩义市237省道东100米
联系人:郭福仓
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58号院3号楼9层0901号
联系人:姜淑汉
电话:******
******农村局
通信地址:河南省巩义市嵩山路 120 号
联系电话:0371-******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