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顺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招标项目编号:E************001)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中,原“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 12:00:00”,现修改为:“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 12:00:00”。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1/18.2.1条款中,原:“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 /;现修改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c.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第2.3 条款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中,原:“……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10%”,现修改为:“……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取值为12% ”。
以上内容为“顺昌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水南片区”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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